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
每日不超过8小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务院关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
【颁布单位】 国务院 【颁布日期】 19950325 【实施日期】 19950501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劳动法规定加班工作时间和工作时间标准
违法。工作日加班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休息日加班的,应支付2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支付3倍工资。
劳动法
第四十条【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工作时间延长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三条【禁止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是多少?(一周之内)
要查标准工作时间是很方便的, GOOGLE里搜索一下就出来了, 我看楼主关心的是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的问题吧.
其实签不签合同和加班费/加班时间是没什么必要的关系(虽然从理论上看他们应该有关系的).
说白了, 还是看你们地方大多数公司是怎么样操作的以及你们公司是怎么操作的(公务员等正式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他们一般是有固定标准的).
你象我们温州吧, 一般还真没啥加班时间加班费的概念的. 在我们公司, 办公室人员和工人一周上六天班48小时, 工人计时工资, 我们是计月工资, 不上班(包括请假)一天扣一天工资. 你主动要加班还得上头批下来. 上头说要加班你却一定要加班.
而象一些技术工或工程师, 他们工资还按一个月26天或28天算, 如果是事情忙上了30天白班, 那他的工资是2600(比方说这是基本月工资)+2600/26天*(30-26). 你说这样他的加班费是不是很奇怪, 就是他平时的日工资呀.
而象有的工程师本来工资就已不低了, 他们加班费可也不一样的算法了, 公司会划一条线, 比方说给你3000块一个月的, 你如果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周一到周六的白天)以外要加班的(经上头批准的), 你的加班费就是6-10块钱一小时. 呵呵, 要是按所谓的固定或标准加班费来算, 公司不是很费钱啊.
一句话,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是每周40小时, 但是企业可以依据自身情况稍微做调整,具体请见劳动法. 至于加班和加班费问题请不要太在意劳动法了. 具体情况是工种, 单位性质, 地方行情再具体分析(上头我已经做了一个举例了). 要看大局大方向的. 如果地方上都那样,我们也是没办法滴.
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的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晚上加班另算加班费。
工作的上班时间规定多少时间?
工作每天应该是8个小时
